根据《福建省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闽财教〔2007〕72号)、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》(财教[2019]35号)、《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》(闽教学[2019]23号)等通知文件精神,经本人申请,学院评审会统一评估,综合考量申请人福建助学宝app测评分数、家庭各方面情况,经过充分讨论,最终拟确定吕美婷等259名同学参评我校2021年本科生福州大学国助学金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——2021年11月19日,期间如有异议,敬请监督,监督电话:0519-22865146。
附件:物信学院——2021-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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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1月17日